沈国桢,原名明树,1900年8月26日出生于蒲圻城西莲花塘。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初,中共蒲圻县党小组成立,沈国桢任党小组长。3月,中共蒲圻特支成立,沈当选为特支书记。5月,蒲圻县农民协会筹备处建立,任筹备处主任,并建立秘密农协会10多个。
1926年,根据董必武的指示,为迎接北伐军进城,他和漆昌元一起组织青年学生成立“敢死队”配合行动,占领蒲圻县城。1927年2月,通过沈国桢筹备,成立蒲圻县农民自卫军部队,使蒲圻县10个区农民自卫军全部恢复,为鄂南秋收大-创造了条件。
1927年,沈国桢当选蒲圻县农民协会委员长。同时中共蒲圻县党部改组,他又当选执委兼农民部长,领导全县农民开展了清算土豪劣绅、减租减息的斗争。同年5月,沈国桢担任湖北省农民部长,仍留在蒲圻工作。9月,沈国桢担任鄂南农民革命军蒲圻第一路军司令部第一纵队司令员,负责指挥枫桥、白墅桥等地农民自卫军。
1927年12月,沈国桢当选中共湖北省执行委员。1928年1月,湘鄂赣边特委成立,他被派到通城县黄袍山区发展党组织,不久,领导修水“杨祠-”。1929年12月,他担任通城县-委员会主任。1931年2月,当选为通城县苏维埃政府执行委员。3月,他在蒲圻中心坪创办了鄂南第一所红军学校。
1932年9月,在中共湘鄂赣省委召开的第二次-会上,蒲圻中心县所有参加-会的干部被当作“改组派”关押,沈国桢最终蒙冤被杀,时年3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