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瑜(1923~1989),延长镇人。1937年7月初参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全国解放后,先后任华东局宣传部文艺科科长、华东文化部社管处副处长。1954年任本溪钢铁公司第二炼钢厂厂长。1960年任长城钢厂首任厂长,开始筹建钢厂,时值国民经济最困难时期,他带领全厂人员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完成筹建任务。1964年调任冶金工业部钢铁研究总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后任院长。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他不计个人恩怨,正确对待群众,大胆工作,狠抓管理,清除“左”的影响;他特别关心知识分子的疾苦,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努力改善职工的居住和生活条件;亲自抓“三四五工程”科研项目,创建钢管试验厂,为钢铁研究总院体制改革探索了新路子,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和全院职工的赞扬。1983年离休后,受冶金工业部委托,他出任中澳合资的华燕邦迪制管有限公司名誉董事长、华燕钢管技术开发公司理事长等职。在他的指导下,华燕邦迪公司当年建成,当年投产,当年受益,连续三年被国家评为中外合资先进技术企业。他极其注重邦迪公司生产原材料的国产化,在他支持下,5种材料已有4项实现国产化,部分产品返销国外。中外双方人员对他的工作高度评价,澳方将他誉为“中国邦迪之父”。1989年因病在北京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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