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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定国


[][公元1126年-?]

王定国,字安卿,号不欺居士,生于靖康元年(1126年),长溪县黄崎镇(今福安市下白石)人。少年有大志。绍兴中(约1146年),向朝廷提出《边宜十策》。曾受命随赵瑞赴山东招抚义军,后留在张浚军幕办事。时,海州(相当于今连云港市)为义军所占据,朝廷派定国和魏胜前往收复,并任代理州判兼知州,后改任泗州(属江苏)推官。隆兴年间(1163~1164年),陈敏任高邮(扬州)军知军,征召定国为判官,协助其全力守城。其间,宋军13次击败金兵。孝宗大喜,特任定国为高邮军签判。母丧服阕后,曾在舒州任职。不久,王定国以“忠义勇略齐备”被委任为高邮知军。任上政绩显著,官终奉政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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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名人:陈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