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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士祯


[][公元1634年-1711年]

王士祯(1634年9月17日—1711年6月26日),原名王士禛,字子真,一字贻上,号阮亭,又号渔洋山人,世称王渔洋,谥文简。山东新城(今桓台县)人,常自称济南人。清顺治十五年(1658)进士,康熙四十三年(1704)官至刑部尚书,颇有政声。清初杰出诗人、文学家,继钱谦益之后主盟诗坛,与朱彝尊并称“南朱北王”。诗论创“神韵”说,于后世影响深远。早年诗作清丽澄淡,中年转为苍劲。擅长各体,尤工七绝。好为笔记,有《池北偶谈》、《古夫于亭杂录》、《香祖笔记》等。

康熙朝书画家宋荦称王士祯“书法高秀似晋人“。近人称其书法为“诗人之书”。博学好古,又能鉴别书画、鼎彝之属,精金石篆刻。

王士祯出身官宦家庭,祖父王象晋,为明朝布政使。崇祯七年八月二十六日(1634年9月17日) ,王士祯出生于豫省官舍,祖父呼之小名“豫孙”。娶山东邹平张延登之孙女为妻。

顺治七年(1650年),应童子试,连得县、府、道第一,与大哥王士禄、二哥王士禧、三哥王士祜皆有诗名。顺治八年乡试第六,顺治十二年参加会试第五十六。

顺治十五年(1658年)戊戌科补殿试,三甲三十六名进士。

文名渐著。23岁游历济南,邀请济南文坛名士-于大明湖水面亭上,即景赋秋柳诗四首,此诗传开,大江南北一时和作者甚多,时称“秋柳诗社”。

顺治十六年(1659年),任扬州推官,“昼了公事,夜接词人”。

康熙四年(1665年),升任户部郎中,至京城为官。有大量名篇传世,其写景诗文,尤为人称道,所作“绿杨城郭是扬州”一句,被当时许多名画家作为画题入画。康熙皇帝称其“诗文兼优”,“博学善诗文”。

康熙十七年(1678年),受康熙帝召见,“赋诗称旨,改翰林院侍讲,迁侍读,入仕南书房”。康熙皇帝还下诏要王士祯进呈诗稿,王士祯遂选录300篇诗作进奉,定名《御览集》。后升礼部主事、国子监祭酒、左都御史。

当时,王士祯名扬天下,官位也不断迁升,成为清初文坛公认的盟主,一时间,诗坛新人到京城求名师,往往首先拜见王士祯。

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官至刑部尚书。不久,因受王五案失察牵连,被以“瞻循”罪革职回乡。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康熙帝眷念旧臣,特诏官复原职。

康熙五十年五月十一日(1711年6月26日)卒, 享年78岁 。

王家曾四代官至尚书,桓台境内至今还存有歌颂王家功德的砖牌坊,上刻明代董其昌题写的“四世宫保”四个大字。

王士禛去世后犹被易名数次。 至雍正朝,其“禛”字因避雍正讳,改名王士正。至乾隆,又赐名士祯,谥文简。后世文学史中,“王士禛”或“王士祯”两名并用。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云:“当我朝开国之初,人皆厌明代王(世贞)、李(攀龙)之肤廓,钟(惺)、谭(元春)之纤仄,于是谈诗者竞尚宋元。既而宋诗质直,流为有韵之语录;元诗缛艳,流为对句之小词。于是士祯等以清新俊逸之才,范水模山,批风抹月,倡天下以‘不著一字,尽得风流’之说,天下遂翕然应之。”

袁枚称王士禛的诗作“不过一 女,五官端正,吐属清雅,又能加宫中之膏沐,薰海外之名香,取人碎金,成其风格。” ,“然稍放纵,不加检点,便蓬头垢面,风姿全无。”

钱钟书指王士禛的诗善于掩饰天赋之不足。其《谈艺录》中评王渔洋:“一鳞半爪,不是真龙”,又说“渔洋天赋不厚,才力颇薄,乃遁而言神韵妙悟,以自掩饰。”

王士祯以诗文为一代宗师,其诗多抒写个人情怀,清新蕴藉、刻画工整,早年作品清丽华赡,中年后转为清淡苍劲。散文、填词也很出色。擅长各体,尤工七律。与朱彝尊齐名,时称“朱王”。他提出的神韵诗论,渊源于唐司空图“自然”、“含蓄”和宋严羽“妙语”、“兴趣”之说,以“不著一字,尽得风流”为作诗要诀。所传诗文中,有不少题咏济南风物,记叙济南掌故之作。

王士祯一生著述达500余种,作诗4000余首,主要有《渔洋山人精华录》、《蚕尾集》、杂俎类笔记《池北偶谈》、《香祖笔记》、《居易录》、《渔洋文略》、《渔洋诗集》、《带经堂集》、《感旧集》、《五代诗话》、《精华录训篆》、《蚕尾集》等数十种。

王士祯曾赠诗蒲松龄:“姑妄言之妄听之,豆棚瓜架雨如丝.料应厌作人间语,爱听秋坟鬼唱诗。”为《聊斋志异》大书“王阮亭鉴定”,各家书坊争相求索书稿,刊刻《聊斋志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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