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奎,女,又名淑琴,民国2年(1913)12月15日生于安溪县崇善里谷口乡(今金谷镇金山村)。小时,牧牛种田,17岁与佛仔格郭大霖结婚。其夫与夫弟郭节(另有传)、郭藉都是共产党员。郭节于19年秋任中共佛仔格支部书记,是安、南、永边区党的创始人之一。中共地下党干部,经常在她家开会,曾奎与婆婆则轮流在户外放哨。
21年2月,郭节被抓入狱(后被杀)。曾奎受牵连而离家,奉调到县委机关工作。5月,曾奎加入中国共产党,任芸溪区委员。8月,参加共青团在源口内山举办的妇女干部训练班学习。翌年4月,中共安溪中心县委在永春洑溪半山成立妇女部,任曾奎为部长。她为了解妇女组织情况并推动妇女运动的开展,冒着风险到安溪、南安、永春、德化各区开展工作,发动妇女参加反封建、抗租、抗税,组织妇女为游击队员洗衣、补衣,有时散发传单、站岗放哨等。她在黄口区山门工作时,闻知个别妇女拉游击队员的后腿,即编了顺口溜:“报告指导员,老婆不要脸,要我回家去,回家去种田”,在妇女中传播,拉后腿的妇女,听了受到教育,转变了态度。7月,她任中共安溪中心县委委员。10月,转任执委。
23年3月,红二支队攻打魁斗民团,活擒副团长陈棉,在佛仔格公审,斩首示众。曾奎做反属工作,耐心启发教育陈棉妻,使其认识其夫陈棉与人民为敌,罪有应得。当中共组织在山城火路开干部会,遭民团陈凤远包围时,陈棉妻用假情报诱敌他移,使全体干部安然撤退。后来,陈棉妻加入革命行列。
25年4月,安、南、永边区党组织遭破坏,曾奎随彭德清率领的游击队坚持斗争。在南安金陶、安溪经岭、龙门等地发动群众打击叛徒,镇压土霸劣绅,转战晋南、同安一带,后转往厦门、闽西等地隐蔽活动。
27年春,彭德清与新四军北上,曾奎因病无法随行,在平和疗养好转后,即回故乡,翌年与岭南村苏万胜结婚。
民国37年(1948)9月14日,曾奎因难产而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