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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镇


[公元1884年-1967年]

赵 镇(1884-1967),字东藩,原籍巴彦县城东大房身屯(现富江乡四合村)人。1O岁时入私塾念书,后为县学童生,20岁考取秀才。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入龙江巡警学堂,毕业后委任巴彦州巡警局长,在任3年辞官回乡,专攻经史及八股文;宣统元年(1909年)考取己酋科优贡生。宣统二年委吉林候补县佐,宣统三年任吉林宾州府(今龙江宾县)巡检。民国3年(1914年)任实业部权度局局长,简任二等官。民国4年参加国民政府第四届县知事考试,赵镇列为甲等,候补2年调任吉林省汪清县知事。民国7年(1918年)举行黑龙江众议院第二届议员选举,赵镇当选为议员。民国14年至18年(1929年),赵镇先后担任京奉铁路局警务处长,东北陆军总执法处副处长,吉长(吉林至长春)、吉敦(吉林至敦化)、四洮(四平至洮南)铁路局长。在民国17年(1928年)任代理张作霖"安国军"政府交通次长,同年5月15日代表张作霖日本关东军町野、江藤等签定了出卖吉敦延长线(敦化至图们江岸)、长大线(长春到大赉)铁路协定。1930年张学良委任赵镇为北平市园林管理所所长。伪满洲国成立后,赵镇出任奉天(今沈阳)渔业商船保护局局长、实业部权度局局长、产业部林野局副局长等职。伪康德6年(1939年)任哈尔滨特别市长,伪康德8年后任哈尔滨株式会社大诚银行董事长,满洲天然硅砂公司董事长及富桦煤矿株式会社股东代表。伪满时期曾受到伪政府的嘉奖,获勋三位景云章,勋三位柱国章。1949年赵镇被司法机关逮捕,进行劳动改造,1951年释放,迁居长春市,1967年病故。

张庆喜(1940-1969),原籍辽宁省盖平县,终前住巴彦县临城乡。1958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6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副班长、班长、副排长等职。服役期间,五次受奖,立三等功一次。1961年退伍,任生产大队党支部副书记,1965年参加社教工作队,1966至1969年任洼兴公社、临城公社武装部长。1969年4月23日下午3时,张庆喜由蹲点的永兴大队返回公社途中,发现距永兴大队不远的小桥东边跑来一辆受惊的马车,在车上坐着两位老人和3个小孩,在即将车翻人亡的紧急关头,张庆喜猛冲上去,几次抓住惊马的缰绳,都被受惊的马甩开,眼看就要车翻人亡,张庆喜为了不使车上人发生意外,又不顾一切的冲上去,死命抓住惊马不放、缰绳被拽断,张庆喜也被马绊倒,马车从他身上轧过去。送往医院后,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而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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