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理(1408—1473),字道济,号操斋,天台县城人。明宣德四年(1429)乡试第一名(解元)。翌年赴京会试,中进士。任江陵(今湖北江陵区)知县,升德安(今湖北安陆市)知府。德安有数百家民田为楚王府卫护所占,而租税仍要失田农户缴纳。乃上奏朝廷,尽归还其田。
成化六年(1470),升任南京工部右侍郎。自成祖迁都北京后,南京旧都岁久失修,破旧不堪,因而葺造费颇巨。理决定整顿都城,不使百姓增加负担。下令卖掉芦场新苇、分局旧木料和内库旧储存帛等,得银万两,修葺郊庙、宫殿、城楼、卫表、战船等。时因交通不便,各地由民 往南京粮食,每石米运费高达3斗。征得朝廷同意,改由兵士运输,将节省10万石米运费作备荒赈济之用。九年,转任南京吏部左侍郎。对朝官“考课公明”,杜绝徇私舞弊。不久,卒于任。墓在今天台县平桥镇范坟。著有《诗经集解》、《读史备忘》、《天台要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