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欢(420—483),字景怡,一字玄平,盐官(今海宁市)人。出身贫寒,自幼好学。家贫无钱入学,便在学舍壁后倚听。六七岁时,在田中赶麻雀,作《黄雀赋》,内容新颖,文字优美,被誉为神童。长大后,从名家邵玄子、顾念之学习,学业大进。刘宋孝武帝初年,到天台山隐居,见天台文化落后,便开馆授徒,受业者常至百人。成为天台文化教育的启蒙者。
齐高帝听到欢的才名,召其进京。赴京后,自称“山谷臣”,上呈《治纲》1卷,说治国之道在“举网提纲,振裘持领。纲领既理,毛目自张”;并说“道德,纲也;物势,目也。上理其纲,则万机时序;下张其目,则庶官不旷”。高帝赞同他的说法,欲授为扬州主簿,坚辞不就,回天台山授徒,高帝赐以麈尾、素琴。晚年钻研道家学识,影响颇大。当时佛、道二教互相诋毁,著《夷夏论》,意在抑佛扬道,受到道家和士民拥护,但也遭到佛教徒的反击,展开一场上至朝廷、下至世俗的大辩论,史称“夷夏之争”。
另著有《三名论》和《文议》30卷。今天台县东北的欢岙、欢溪,均为纪念顾欢而名。墓在欢岙顾儒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