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志明(1908~1980)
郭志明,江苏崇明(今属上海市)人。民国16年(1927年),在劳动大学劳工学院机械系毕业,是年7月回崇明任裕生碾米厂机械师。民国19年进上海建设铁工厂,民国24年4月进清华大学物理系实验工场任实习技师。后受清华大学教授张大煜等委托回上海筹办铅笔厂。民国26年6月,长城铅笔厂股份有限公司成立,郭任工程师。
长城厂从德国进口数台制杆主要设备,郭自行设计配齐各种铅笔制造辅助设备,成为中国铅笔机械制造专家。1941年7月10日,长城厂遭火灾,材料和成品尽毁。又值日军侵占上海,租界成“孤岛”,百业萧条。郭出任厂长,清理残局。
抗日战争胜利,郭志明重作规划,全面恢复长城铅笔厂生产。又在虹口宝安路创建大明铁工厂,郭自任经理,生产成套铅笔机械和纺织机械零件。1953年长城铅笔厂发展成为拥有资本7.2亿元(旧人民币)、职工200人的全能型铅笔厂。1954年10月长城厂获准公私合营。
1955年4月郭志明调任中国铅笔公司副经理。1957年担任上海市制笔工业公司工程师。参与第一次全国铅笔会议准备工作,起草首部铅笔国家标准。
1961年起,郭志明任虹口区第四、五届副区长。曾任虹口区第二、三、四届政协委员、常委,虹口区第三、四、五届区工商联主任委员。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