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朝桐,字琴堂。古潭乡中真村人。清宣统元年(1909年)拔贡。云南直隶州州判。民国二年为县府第一科科员,历任广西省立五中、六中教员。
黄朝桐擅于文史,著有《我的道德观》、《愉庐漫文稿》等书。民国23年与县人刘振西、潘受莹等编修《隆安县志》,并为该志作序和封面题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