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心香(1885——1952年),原名黄馨德,黄村乡黄村人,广西政法学堂毕业。民国时期,先后任广西高等法院第一分院、第三分院、第七分院首席检察官、永福县县长、广西高等法院检察官、广西第一届省参议会议员。黄心香当官期间,不畏强权,为人较正直清廉,虽在外为官36年之久,家眷仍留在黄村老家,以耕种为业,生活和普通乡民无异,居住较破旧。
36年(1947年)冬,蒙山县竞选国大”代表,黄心香为“国大”代表候选人之一。次年,因对国民党政府腐败统治不满,弃职回家。38年,蒙山县解放前夕,黄心香利用他的政治影响,支持湄江游击队簧瑞华 等人组织的反对县府外调粮食的斗争, 使国民党政府从黄村外调粮食的计划破产;保护中共地下党员吴凡、莫贯昆等人的安全;协助湄江游击队接收桃花金矿。
1952年死于黄村。由于黄心香曾为解放事业作出过有益的贡献,1985年,蒙山县人民政府作出决定,为黄心香恢复政治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