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生翠(? —1876),字玉田。壮族。马平县五都鱼窝村(今柳江县洛满乡正蓝村鱼窝屯)人。原为清朝廪生,在村中设塾授徒,因不满柳州府、马平县滥加粮税征额,联络广荣村韦国兴和吉村韦文通、韦世光父子,率领鱼窝、吉村、广荣一带农民出面抗粮,要求减征滥加部分。 曾聚众到洛满粮局讲理, 又曾率众于寨门架抬枪抗拒催粮官兵入村。 清光绪二年(1876年)夏历二月,被提督衙门以“聚众抗粮,形同叛逆”罪名逮捕,于同年夏历四月十八日在柳州与韦文通父子和韦国兴等被斩决。他们的头颅被挂在洛满、流山等墟场示众,家中田产也被充公。
蓝生翠抗粮被杀事件在当地影响很大,流山一带群众曾编壮欢来歌唱他为民请命的事迹,中有句云“拿头来游墟, 象我蓝生翠;为地方争税,拿头来游墟”。民国2年,柳州军政分府请准都督府将他们原被充公的田产发还其子孙。由于怕平反后有反复,吉村韦性人改姓梧,广荣村韦姓人改姓咸继承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