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爱山(1902~1970),湘阴县南阳乡人。民国19年任国民党湘阴县党部常务委员,兼岳(阳)湘(阴)平(江)3县保安大队长,在新市、洪源一带大肆“清乡铲共”,杀害共产党员、赤卫队员和革命群众多达764人,因“功”被擢升为湖南保安第三团营长,1年后升该团上校团长。23年与湘阴人杨士杰、何源勃等8人歃血为盟结成团伙,号称“八大金刚”,刘为头目。26年调升第一九九师五七四旅少将旅长。27年5月任第一九九师少将副师长兼师政治部主任,在合肥参加抗日,部队被日军打垮后退回湘西整训。抗日战争胜利后,任第一九七师师长。35年得人保荐出任国民党军政部监护兵第三团少将团长。36年2月回湘阴任县参议长兼自卫总队队长。1949年湖南解放前夕,刘爱山鲸吞全国救济总署发下的湘阴垸区巨额贷款潜往台湾,得同乡龙子云介绍,任台北市“英雄”馆馆长,并当选台北市参议会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