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劭,字孔才,广平邯郸(今河北邯郸)人,生于汉灵帝建宁年间(168年-172年),卒于魏齐王正始年间(240年-249年)。
汉献帝时入仕,初为广平吏,历官太子舍人、秘书郎等,入魏朝之后,曾担任尚书郎、散骑侍郎、陈留太守等。后曾受爵“关内侯”,死后追赠光禄勋。 刘邵学问详博,通览群书,曾经执经讲学。编有类书《皇览》,参与制定《新律》。著有《赵都赋》《许都赋》《洛都赋》等,著作多已亡佚。目前仅见《人物志》、《赵都赋》、《上都官考课疏》(收入于《全三国文》中)。
官至尚书郎、散骑侍郎,赐爵关内侯。受诏搜集五经群书,分门别类,纂为《皇览》。又与议郎庚嶷、荀诜等共同制订律令,作《新律》十八篇,著《赵都赋》、《律略论》。魏废帝时,专事执经讲学。所著《人物志》,讨论封建社会人才选拔问题,以为人“禀阳阴以立性,体五行而著形”,从人之形质,可观察其才性。对人性、才能和形质等分析甚详,反映汉末魏初在用人制度方面之趋势,开魏晋士大夫品鉴人物的清淡风气。所著有《-》等。约生于东汉建宁年间,卒于魏正始年间。官至散骑常侍。著《人物志》,探讨了人才选拔的标准原则问题。他认为,识人不仅应听其言,而且应观其行;不仅要看其外貌,而且要看其内在气质。他把人物分作“三材”、“十二流品”,认为圣人是最高理想,英雄次之,等等。他还用道家的无名解释儒家的中庸,表现出儒道合流的倾向。他的思想是汉学向魏晋玄学过渡的中间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