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德清(1949~1996)王店镇河口村人。1949年出生,1968年参军,196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退伍,1980年安置在花园粮油加工厂,一直担任炊事员。1996年7月17日,孝昌县粮食局直属花园粮油加工厂被洪水所淹,整个厂院内浸水高达0.8米以上,大部分车间、仓库严重进水。为了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裴德清与同志们一起扛沙包、堵缺口、筑门墙、排渍水、护设备、转物资,不辞劳苦,冲锋在前。在抢险达6个多小时之后,他不顾疲劳,在食堂积水达60厘米深的情况下,连夜为同志们赶做夜餐。18日凌晨两点,他在收捡清理餐具时,被电击倒在水中,不幸殉职。这消息传出后,《中国商报》、《湖北日报》、《孝感日报》及省、市、县电视台等媒体纷纷予以报道。中共孝昌县委、县政府作出了向抗洪抢险英雄裴德清同志学习的决定,并追授裴德清为“优秀共产党员”,省粮食局、市粮食局作出了向裴德清同志学习的决定。省委、省政府追记裴德清1996年度抗洪抢险个人“一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