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明(1920~1945)原名阮煦南,又名阮利民,化名李德民。广东省台山县瑞芬乡人。
1935年在北平圣三一中读书时,参加“一二·九”抗日救亡运动。1938年春,奔赴延安进入抗日军政大学学习, 随之加入中国共产党;6月,学习期满后到广东省委工作;11月,奉命到南路,被安排在国民党第四战区第七游击区司令张炎率领的乡村工作团(后改为学生队)任政治教官(中尉)兼乡村工作团的中共党总支书记。
1940年夏,受南路特委派到合浦,先后任中共合浦中心县委委员兼中共公馆区委书记、中共合浦中心县委合(浦)灵(山)巡视员、灵山县特派员等职。在南康、小江和灵山的大窿村等地开办党训班,培养了大批县、区党员骨干。
1944年,合浦永信烟庄事件发生后,合灵地下党人员被追捕,他组织灵山部分人员撤离后,又赶往白石水地区布置陈明景组织群众,保护地下人员。同年,任钦廉四属党组织联络员。1945年1月,任钦廉四属武装起义总指挥;2月14日。在灵山检查布置工作后与爱人杜振蓉(中共党员)返回金街,途经白石水陈依村时被捕。经保释后,16日再次被国民党武利乡公所逮捕押往灵山囚禁。3月中旬,夫妇在灵山先农亭被国民党顽固派秘密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