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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兆蓉


[][公元1838年-1905年]

童兆蓉

(1838~1905)

童兆蓉,字绍甫,号芙初,宁乡县人,清道光十八年(1838)生。同治六年(1863)中举人,后应聘赴陕西刘典幕中管理营务,兼统防军。曾率军打败回民起义军对三水、淳化的进攻,又镇压北山兵变。十年,受护理巡抚钟麟委派办律武军营务,兼管全省军需,晋知府。

光绪元年(1875),他以道员用,加盐运使衔。三年,他任兴安知府,暂署榆林府。这年榆林大旱,饥民遍地,他不顾延榆绥道和榆林知县坚持先行请示的规定,力争开仓赈灾,受到陕甘总督左宗棠的嘉奖。其后,又运粮往邻地包头、宁夏施赈。榆林一带发生瘟疫,又亲自主持防疫治病的事宜。六年,他署延榆绥道,任内致力兴学,奖励农牧,修治榆溪河,开渠灌田,发展生产。

光绪八年,他赴兴安府本任,力除积弊,淘汰胥吏,严禁贩运私盐,重治苛扰商民的镇兵和厘局人员。至十二年,因安康县征粮过于苛急,引起民众大哗,被解职。后复官,署汉中府。十六年,他回兴安府,多次镇压出入境的捻军和回军。二十二年,他调补西安府,受巡抚魏光焘委派办理全省吏治、军政等事务,同时兼摄西乾郝粮道。他手订征粮改折章程,平反多起冤狱。

光绪二十六年,童兆蓉擢浙江温处兵备道。时天主教会气焰嚣张,民教相仇,他处理案件时对教民和百姓一概按律办事,不稍偏袒。法国天主教会为建教堂,强索瑞安县民杨茂奶捐地未遂,要求地方官拿办,被他据约驳斥。法国神甫以遣兵船至温州恫吓,他慨然说:“彼于律不当死,我不能杀人以媚尔。”针锋相对地挫败了帝国主义分子的讹诈,保护了老百姓。他为了开发温处道,采取一些革新措施以富民,如振兴商业、奖励教育、选派留日学生等,均收到明显效果。

光绪三十一年(1905),童兆蓉卒于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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