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福民,1948年生于辽宁省海城市。1966年4月参加工作,197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工学硕士学位。1972年5月至1982年9月,任海城县商业服务站团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副主任、海城县财贸组组长、财贸办副主任、海城县供销社党委副书记、主任。1982年10月至1985年3月,任中共海城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海城县政府副县长。1985年4月至1995年2月,任海城市政府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市长、中共海城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书记。1995年8月当选为中共辽宁省委候补委员。1996年5月至1998年1月,任中共鞍山市委常委、中共海城市委书记。1998年1月至1998年11月,任中共鞍山市委常委、鞍山市政府副市长。1998年11月起,任辽宁省乡镇企业管理局党组副书记、书记、副局长、局长。为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