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恂(?—278年),字良夫,东海郡郯县(tán,今山东郯城西南) 人。王朗之孙,王肃之子,是西晋文明皇后王元姬的弟弟,其父王肃,在曹魏时袭封兰陵侯,官至中领军。
公元256年(甘露元年),王肃去世,由王恂的兄长王恽世袭兰陵侯爵位。王恽在去世后没有子嗣,致使封国因被撤销。
公元263年(景元四年),朝廷再封王恂为兰陵侯。次年,开建五等爵制,因王肃在前朝功勋卓著,于是改封王恂为丞县子。 王恂通达文章义理、知识渊博。在朝中为官忠诚正直,经屡次升迁任河南尹,任内设立二学,尊崇儒家五经(即《周易》、《尚书》、《诗经》、《礼记》、《春秋》)。鬲县令袁毅曾经送王恂骏马,但王恂没有接受。等到后来袁毅被揭发后,以前接受他贿赂的人都被废黜。曹魏赐公卿已下的官员租牛客户数量各有差别,从此以后小人害怕劳役,都喜欢做这件事,权贵家中动辄有上百的人。而太原诸部也以匈奴胡人为田客,多的竟有数千之多。晋武帝司马炎建立西晋后,下诏严禁募客,王恂明峻其防,他治下的人没有敢违反的。
公元278年(咸宁四年),王恂去世,追赠车骑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