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鸿志(1923.2~2000.4) 男,汉族,原籍山西省大同市。民国27年(1938年)毕业于天津医专,1950年参加工作,先后在中央鼠疫防治所、察哈尔省防疫队任医师。1952年调多伦县工作,曾任多伦县医院副院长、内科主任、门诊部主任。并被选为多伦县第一次、第二次、第九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多伦县科学技术协会委员。技术职称为副主任医师。
1952年,多伦县医院建立,王鸿志是创建人之一。以后,在多伦县医院工作直至退休。
五、六十年代,多伦县农村克山病、大骨节病等地方病患者较多,王鸿志在地方病的治疗中,坚持医疗第一线工作,深入农村,送医上门,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医疗方法在医疗实践中推广,对多伦县地方病的防治做出了贡献。
王鸿志一生从事医疗工作,坚持走中西医结合道路,对常见病、多发病、小儿杂症等,都有独特而有效的治疗方法。治疗中理论联系实际,用药主张少而精原则,在防病、治病中有独到见解,并喜用针炙和物理疗法,深受广大患者欢迎。他平易近人,医疗技术精湛,在多伦县人民群众中,享有较高威望。1989年王鸿志名字被列入《内蒙古当代医学人物志》。1993年退休,2000年4月病逝,享年7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