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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怀忠


[公元1911年-1967年]

王怀忠(1911~1967) ,河北省迁安县人,农民家庭出身,南下干部。1955年1月至1961年10月任中共北流县委书记、-。

任职期间,艰苦深入,虚心听取群众意见。1958年春制订大办水利规划时,他到民安听到群众反映,民安水库建成后,由于集雨面积小,基流量小,蓄水不多,灌溉效益不大,建议在隔邻乡大坡外分水再建一座水库,把水引注民安水库。于是,他爬山涉水,亲自考察,认为群众的意见正确, 立即派水利技术员测量,请自治区水利部门设计,1960年4月,建成了集雨面积34平方公里、库容866万立方米的分水水库,与民安水库连环,灌溉面积共23500亩,解除了大坡外、新荣、民安三乡(镇)旱患。

他素来克己奉公,艰苦朴素,保持一个普通劳动者本色,与群众保持血肉关系。任职期间,已年近半百,骑一架自行车走遍全县。常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甚至早起拾粪。

一次修水利,因过分疲劳跌落涵洞,幸得及时救起。平时不论在机关还是下到乡镇,都同一般干部、职工在食堂开膳,吃同样饭菜。一次,他同随行人员去甘村开会,过午还未吃饭,村干部弄好饭没有碗,就用莲叶盛饭,上加青菜,他同大家一起吃,别人看了也感到过意不去。一次,县里开三级干部大会,每桌4样菜,王书记的桌上却有5样菜。他发觉了,立即唤办伙食的干部到来,问道:“大家都4碟,这里为什么多1碟啦?”那干部说:“我、我、我,想书记的口味……”王书记正色摆摆手说:“不行,请端回去,以后可不能再这样啊!”他经常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干部群众普遍反映他是北流有史以来难得的“清官”。同他在一起的家属原来有爱人、一儿一女。爱人没有工作岗位,地委书记来县曾关心到此事,说“她已40多岁了,应同你一起生活。”他却坚持说:“在一起没有什么好处,还是让她回家种田去! ”一对子女原来是跟来读书的,毕业了,他说:“让他们回家去,在农村也会有所作为”。结果一个在故乡生产队里干托儿工作,一个当民兵队长。当时,有个县委成员却擅自安排了自己的女儿、儿媳在财贸线工作。王怀忠知道后,对那千部说:“今晚到我处来”,问起他安排亲人的事,弄得那人哑口无言,只得改正,将其中一个送返农村,一个随爱人生活。 王怀忠到北流工作前后7年,从不多吃多占一点儿。1961年10月后,他调任玉林地委组织部部长职务。临走时,县委会机关食堂杀一头自养的猪,请他吃饭,他含着眼泪说:“大家的盛情领了,可是我到北流工作几年,谈不上有什么成绩……”送行时,大家担心他到新岗位无车坐,硬要把他平时坐的那架自行车连行李一起送去。可是一个月后,那架自行车又退回到县委会来了。

王怀忠任中共玉林地委组织部长后,返原籍,先后担任迁西县委书纪、唐山地委副书记职务。“文革”中受破孩弃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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