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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燕娜


王燕娜,女,汉族,1982年6月出生,河南省扶沟县人,共青团员,现为新疆大学法学院学生。2008年荣获首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德模范”称号;2008年9月荣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感动新疆十大人物”,入选“感动中国候选人”;2009年9月荣获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第二届“感动新疆十大人物”。

2007年9月17日,王燕娜从报纸上看到一篇关于维吾尔族少年毛兰江身患尿毒症急需救助的报道。她主动来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肾病科与毛兰江家人见面。当得知17岁的毛兰江生命危在旦夕的情况后,她当场提出无偿捐献肾脏的请求,希望能够尽己之力挽救这个维吾尔族兄弟的生命。

非亲属的维吾尔、汉族人士之间做活体肾移植对医院来说是一个新课题,除了医疗技术方面,更多的挑战来自医学伦理学和对-条例的解读和探讨,医院对此非常重视,组织了法律、医学伦理、-、心理学等方面的专家多次讨论,对王燕娜的身体条件、心理状况、捐肾动机作了系统检查和了解。为了配合长期的各项检查,以及非亲属肾移植需要完成的一系列法定程序,王燕娜辞掉了工作,全身心地救助毛兰江。医院对她做了生化数据检查,结论是王燕娜完全符合肾脏移植要求。

王燕娜决定向毛兰江捐肾的消息经过媒体报道后,不解、猜疑一起向她袭来。王燕娜面对社会、家庭等多方面的不理解和质

疑,并没有犹豫,仍然坚持着自己的决定。正是靠着这无私的爱,最终在父母和有关部门、爱心人士的大力支持下,2008年3月27日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对王燕娜、毛兰江二人成功地进行了肾移植手术。此次手术成为新疆医学史上第一例不同民族之间无偿捐献肾脏的手术。

平凡中蕴藏着伟大,平凡中能透出精神。王燕娜用血肉深情维护着新疆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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