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之民,原名蔚继富、曾用名卫亭良。1920年4月出生,山西省孝义高阳镇临水村人。1938年5月参加革命工作并加入中国共产党。1937年加入山西抗日牺盟会。根据牺盟会的安排,回乡当上一名教师,做抗日宣传。从事党的秘密工作。1940年1月任下吐京、寺家庄两个编村村长,兼任区政府(第三区)农委秘书(即农会主席)。1940年8月任区游击队指导员。不久到晋绥党校学习。结业后到延安中央社会部锄奸保卫训练班学习。后被分到中共中央社会部和情报部所属的西北公学锄奸班。任枣园农场指导员、场长;1943年被选为中直机关甲级劳动模范。1946年3月到东北西满军区,任嫩江省公安处侦察科长。1946年任龙东县公安局局长、县委委员、1948年9月12日带领土改工作组到塔哈区克勤屯搞土改。1948年4月任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科长、副局长;1949年秋任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局长兼任市检查署长、市委委员。建国后,1952年10月至1958年10月在黑龙江省公安厅工作,任副厅长、代理厅长、党组副书记;兼任省委肃反领导小组成员、肃反办公室主任。1958年任黑龙江省公安厅长、党组书记、、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委候补委员、省政府党组成员,兼省公安厅总队第一书记、第一政治委员。1967年1月文革中被抓投进监狱。后任劳动局副局长。1980年4月参加审理“-”的工作。1976年4月至1977年12月任黑龙江省劳动局副局长;1977年12月至1982年9月任黑龙江省公安厅(局)党组书记、厅(局)长;1979年12月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委政法领导小组副组长;1981年7月任黑龙江省副省长兼公安厅厅长。1983年4月至1991年2月黑龙江第五、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88年离休。继续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咨询委员会委员、-部特邀咨询委员会委员。(享受正省级医疗待遇),2015年3月23日15时20分,因病医治无效在哈尔滨市逝世,享年9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