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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汉仙


[公元1876年-1948年]

吴汉仙(1876~1948),字捷三,号籮湖医叟,今岳阳县鹿角镇人。17岁补博士弟子员,后从祖父学医。

民国17年,任国民革命军第三师上校军医处长,时八军军长吴棣庭患肺结核20余载未能痊,经他切脉施药,短期病愈。吴棣庭念其治病之功,荐其为县长,他力辞不就。27年,日军南侵,吴汉仙自省城返里,不顾年老体弱,总是有求必应,对贫困乡邻,不但精心诊治,还无偿施药。

十分尊重西医,但坚决反对偏废中医。民国17年,国民政府教育部主张废止中医。他条陈利害,在湖南国医界掀起反对取消中医、中药的运动。18年,国民政府中央卫生委员会通过废止中医决议。19年,教育部通令全国:“中医学校一律改为教习所,禁止中医招收学生。”他撰文据理驳斥。同时,慷慨捐资并四处奔走,求得社会各界的支持与资助,办起湖南国医专科学校(即湖南中医学院前身),前后招收学生500余人,遍及江南九省。办学3年,从未领取分文报酬。21年,教育部、卫生部以《将国医学校改称学社》的旧案,通令全国,他再撰《教、卫部焚坑医药痛史录》,列举事实,正告国人。在全国中医界的支持下,迫使两部取消通令。22年,与长沙中医界名流共同创办湖南国医分馆,任馆长。23年,创办《长沙卫生报》,任报社社长。26年,国民党中央在南京召开三中全会,他撰《发起召集全国医药界-三中全会》一文通电全国,倡议进京-,被湖南中医界推为赴京-代表团团长。到南京后,发出快邮快电30余份,各省中医界纷纷响应,组团抵京,一致推举他为总代表。蒋介石接见他,并撤销教、卫两部通令,通过实行中西医平等待遇、设立中医学校等提案。

除行医治病外,还兼任过长沙公安局医师登记审核委员、《中医月刊》社部长、湖南中医药建设委员会委员、中央国医馆理事、山西太原中医改进研究会名誉理事、台湾东西医社及天津国医公会顾问等职;在国外还被日本东京汤本医院院长求贞、新加坡医院联合会主席黎百慨、斯里兰卡华区联合会总理王松贞等聘为医学顾问。

医德高尚、医术高明、医理渊博,一生勤于著述。撰有《中西医学四系全书》、《雪鸿医案五种》、《医界之警铎》、《中医破疑录》、《中西病理学合参》、《吴汉仙医案》等著作,还为苏、沪、穗、京等地国医社撰写很多论文,创立和论述“气化为细胞之母,六淫为细菌之母”、“气化生菌、气化杀菌”的中医学说。

民国37年7月病逝于长沙,蒋介石亲题“名垂中外”挽匾,以示哀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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