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秀红(195~1995) ,女,广东省吴川县人,1970年9月参加工作,1971年6月加人中国共产党,大专文化,政工师。
1970年9月在广西隆林县德峨公社插队; 1971年7月至1982年2月先后担任隆林县革委会办事组打字员、秘书,隆或公社党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隆林县知青办公室主任、中共隆林县委组织部干事等职。 1982年3月调到南宁市妇联工作,先后担任市妇联副主任、党组成员、 市妇联主任、党组书记。在妇联工作期间,积极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1993年3月调任中共南宁市新城区委副书记、新城区人民政府区长、新城区人民政府党组书记,主持新城区政府的全面工作。1994年,在她的带领下,新城区实现了“自治区双文明县区”的目标。 1995年5月任中共南宁市新城区委书记,兼任新城区人民政府区长。杨秀红是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广西第七、八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常委;政协广西第六届委员会委员;中国妇女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共南宁市第六、七、八届委员会委员;南宁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82~1995年,杨秀红先后获得南宁市先进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者、南宁市党风和廉政建设先进工作者、自治区抗洪救灾先进个人、南宁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南宁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等称号。1995年10月29日,在四川成都不幸因公殉职,享年4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