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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威


[公元1904年-1927年]

张威(1904~1927),原名张显达,平南县思旺镇人。

张威自幼读书,1924年考入梧州市培正中学。在中学期间,他受到进步思想的影响,加入学校的学生组织“促进会”,并参加梧州市的 活动。因此,未毕业就被学校当局开除学籍(当时培正中学是外国人办的) 。张威就和进步同学往广州。1925年6月“沙基惨案”发生, 他参加“反帝”斗争。1926年3月,从广州回到思旺圩,当年他才23岁。张威写得一手好字,尤擅长草书、楷书。他平时西装革履,体态萧洒;谈吐温文,言辞流畅,是一个英俊的青年。他经常与从广州东山神道学校回来的汤美(原名汤作基,思旺横岭村人)及朱其森、朱其伊、张恒光等一道宣传农-动的道理,开办农训班,广泛发动农民参加协会。

1927年1月,平南北河八里团总卢殿林,在平南城厢收百货捐,造成“一·二八惨案”。

张威在思旺组织农民声援城厢农民反百货捐斗争。

1927年2月, 平南县知事林宝华借捉拿土匪为名,率警兵入思旺石马村,把23家农民的财物洗劫一空,制造骇人听闻的“石马事件”。张威口诛笔伐反动当局的罪行,号召广大农民加强团结,对反动派进行坚决的斗争。

在斗争中,农民队伍的力量迅速壮大。1927年2月19日(农历正月十八日) ,思旺地方正式成立了惠政区农民协会,张威被选为领导人之一。是年春,他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当地的土豪劣绅为了阻止农-动的发展,阴谋买受“同发”商号的房产,使区农协会无地点办公而散伙。由于张威等人反对,土豪劣绅此计行之未成,于是又另施一计:在思旺成立“十一区党部”(袁字拆开,上部为“十一”,“十一区党部”含义是袁氏一些人成立的)。张威和农运骨干,带领队伍,圩日登台演说,揭露土豪劣绅的可耻行径。

1927年3月中旬,平南县农民协会筹委会改组后,选举张威为常务委员。

1927年“四·一二” -政变后,平南县知事黄尚忠也在平南县内各地大起杀机。6月3日, 乘张威到县办理公务之机,在县城西街张氏公馆逮捕了他,但黄尚忠理亏心怯,更怕激起民愤, 因此不敢公开审讯,而于同年6月12日,秘密把张威杀死于县署之内。行刑时张威镇定自若,并高呼口号,死时年仅2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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