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红荔 女,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正科级审判员、少年审判庭庭长,1963年11月出生,1992年7月入党,大学文化。
作为一名长期从事少年审判工作的法官,詹红荔同志始终坚持以母亲般的爱关心帮助失足少年,忠诚履职,公正办案。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总结、摸索出了一套符合少年审判规律的“三三九不工作法”。9年多来审结500多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及1140余人,无一发回重审、错案、投诉、-,先后化解了40多起敏感性、苗头性案件,挽救了70多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她始终秉持少年审判重在引导和重塑新生的的理念,在实践中探索出“爱心接力”帮教工作法,对重点少年犯进行档案式管理,先后详细记录了300多名重点少年犯的个人信息及心理干预、矫正方法,帮助他们走出阴影、走出困境。为帮助失足少年顺利回归社会,她把领刑后回归社会的未成年被告人组织起来,成立“新生少年服务队”,鼓励他们融入社会、服务社会。在她的帮助下,315名失足少年重返课堂,70多名刑满释放的新生少年找到工作,大家都亲切地称她为“法官妈妈”。
詹红荔同志2011年被评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2006—2010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模范法官、第九届福建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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