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兴(生卒年不详),隋朝人,祖居汾州永安县永安堡,即孝义大孝堡乡大孝堡村。
郑兴自小有志向,为人忠厚,孝敬父母。家虽然贫寒,但勤于稼穑,以此奉养父母。父亡后,郑兴数日水浆不服,为父守墓三年。母亲又久病不愈,他常服侍于床前,衣不解带,足不失履,和衣而卧。母亲气血虚弱,五脏紊乱,需食新鲜鹿肉调理,以补瘦弱,益气力,强五脏。但当地无鹿肉,郑兴突发奇想,以自己的肉代替鹿肉,便割自己的股肉为母亲煮食,其母果然病体痊愈。时隰州尉房玄龄听到此事后说:“割股奉亲,乃世之奇事!”并为该村挂匾“孝悌贤乡”。郑兴死后,乡里人民感念其孝,建“郑兴祠”祭祀。
到唐贞观元年(627),郑兴割股为母治病的事传闻天下,听到的人都为之感动。唐太宗李世民听晓此事后脱口而出:“此人(指郑兴)有孝有义,可为大孝也!”并即下达旨意,御赐郑兴故里永安堡为大孝堡,将县名由“永安”易为“孝义”。
郑兴虽然是隋朝人,但声名远扬至唐朝,所以世人称郑兴为“唐孝子”,当地至今尚存郑兴遗风,经久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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