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长华,江西省五十年代树立起的农业模范。1939年5月出生于江西金溪县丁家村一个贫苦家庭。1953年,15岁的丁长华参加互助组,1954年加入共青团。1955年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1958年她邀请5个女社员组成花木兰队,向队里要了两块最差的田进行试验创高产。这一年,她们种的0.96亩棉花达到亩产皮棉903斤,0.82亩水稻亩产达1200斤。1958年11月,丁长华加入中国共产党。12月,她出席全国妇女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大会。1959年,任火箭队队长、党支部书记和丁家大队党支部副书记。由于他们苦干加巧干,火箭队成立第一年就创造丁家村有史以来的高产纪录。全队水稻两季亩产1070斤,棉花亩产皮棉达400多斤。1962年全队粮食亩产过千斤,皮棉亩产600斤,多种经济作物成倍增长,社员摘掉了长期吃返销粮的帽子,还向国家交售粮食4000余斤。同年12月,中共抚州地委号召全区生产队和农村干部向丁长华和火箭队学习。1963年,当选为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和大会主席团成员。1964年3月,省妇联号召全省妇女向丁长华学习。同年,丁长华出席共青团全国第九次代表大会,当选为共青团第九届中央委员,并代表江西受到毛主席和周总理接见。1966年参加国庆观礼,多次出席全国、华东和省劳模积极份子会议,先后16次进京,5次见到毛主席。1969年任中共抚州地委委员、地区妇联副主任。1973年8月兼任江西省妇联副主任。是中共十大、十一大、十二大代表,中共十一届中央候补委员。1975年11月调任金溪县革委会副主任。1977年任中共抚州地委常委、金溪县委副书记。同年,她随中共党的工作者代表团出访罗马尼亚。1983年到江西行政干部管理学院政治专修班学习。1987年任金溪县人大常委会主任。1994年9月任政协抚州地区联络处副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