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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绪生


[公元1920年-1983年]

胡绪生(1920—1983)感恩县感城镇(今属东方县)感城村人。1937年小学毕业后,考入琼海中学(今海南中学)就读。1939年初,日军侵琼,面对同胞被杀,家乡被日军侵占,积极发动群众参加抗日救亡活动、搜集敌人的情报。194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任感城乡党支部宣传委员。1944年,任感城乡党支部书记,在此期间,多次冒着生命危险深入敌占区征收军粮,搜集情报。同年10月,为了搜集敌人情报,组织派他打入敌人内部任甲长,不久被叛徒出卖,遭到敌人追捕,后在党组织的掩护下,安全逃脱虎口。1945年7月,任昌感县人民政府财政科员。1946年8月,任中共昌感县三区区委委员。次年底,任昌感县宝城乡党总支书记兼乡长。在此期间,执行县委的决定,带队除掉汉奸张国谦,活捉国民党头子符保安,缴获0100多支。还亲自到各村庄宣传中共的-政策,把红色革命根据地从少数民族地区的加力村扩展到汉族地区的白穴、好瑞、元兴、本廉、宝上等十多个村庄,使昌感地区的革命力量得到迅速发展。建国后,任崖县土改工作团团长,后又任中共崖县县委宣传部长。1953年任崖县县委副书记。翌年,任崖县县委代理书记。同年10月,又调任陵水县代理书记。1956年初,任自治州农业局局长。次年3月,重新任中共崖县县委书记(当时设第一书记)。1959年,因“右倾”分子的罪名,被下放到尖峰岭林业局,先当科级干部,后任副局长,分管基建建设。在“文革”中,被扣上“叛徒、特务、走资派”等各种莫须有的罪名,被批斗一百余场,十多次死里逃生,身心受到了严重的摧残。1973年,才恢复了工作,任尖峰岭林业局革委会副主任。1979年,任三亚水泥厂筹建指挥部副指挥。1983年1月24日带病参加东方县党史座谈会,因疾病复发,抢救无效而去世,享年63岁。

来源:中共海南省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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