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敬之,原名刘文彬,辽宁省丹东市人。1920年生于辽宁省丹东市,1938年3月参加革命工作,193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长期从事党的理论宣传工作。抗日战争时期,担任胶东抗日救国军3军政治部宜传科股长,胶东《大众报》社编委、部副部长,山东《大众日报》特派记者、室主任、编委。解放战争时期,担任(辽东日报)社总编室主任、通讯部部长兼新华社辽东分社社长、《安东日报》社社长兼总。建国后,曾任辽东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兼《辽东大众》报社社长,东北局宣传部报刊处处长、理论处处长,《吉林日报》社总,东北局宣传部副部长兼政研室副主任等职。1972年5月恢复工作后,历任辽宁省文化局局长兼省宣传组副组长,辽宁省委宣传部部长,新华社副社长、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中纪委委员、中共吉林省委书记、吉林省政协主席等职。1993年1月16日因病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