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祖,男,1936年9月生,山东省威海人。汉族,大专学历。1952年10月参加工作,195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0年3月-1967年2月 山东省威海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室文书、秘书、副主任
1967年2月-1970年9月 山东省威海市革委会办事组副组长
1970年9月-1974年1月 山东省威海市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
1974年1月-1979年12月 山东省威海市市委副书记、市革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市革委会主任、市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
1979年12月 - 1982年10月 山东省乳山县县委书记、县革委会主任、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
1982年10月- 1986年3月 山东省烟台地委副书记兼宣传部部长(其间:1984年3月-1986年3月 山东省委党校进修)
1986年3月-1988年12月 山东省临沂地委书记、临沂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1988年12月-1993年1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1993年1月-1994年8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兼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1994年8月-1997年1月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军区党委第一书记
1997年1月-2001年8月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兼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军区党委第一书记。
2001年8月-至2003年1月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3年3月 第十届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