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廷仲(1904—1939),东北抗日联军第七军第三师政治部主任。
山东黄县人。幼年时流落到黑龙江省饶河县,曾在小学读过书,因家境贫困而辍学,为地主扛活多年。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怀着对日本侵略者的满腔仇恨,参加抗日斗争,并加入东北人民军第四军第四团。不久,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连指导员、团政委。
1938年1月,在中共下江特委扩大会议上,被选为执行委员,任东北抗日联军第七军第三师政治部主任。同年初,根据军部的决定,刘廷仲与师长景乐亭等率领三师赴宝清开展游击活动。但由于敌人的重兵围攻,给七军开展游击战争带来极大的困难。于是,刘廷仲率三师于6月17日同五军三师在宝清东南部会合。按吉东省委的指示,他们以灵活的游击战术与敌人周旋,以储备给养、建立密营为主要任务。先后袭击了宝清的中兴堡 署和一些敌人的集团部落,缴获了三十余支大小0,并解决了部分给养。在此期间,他与五军姜信太率队到双鸭子煤矿、韩家木营等开辟工作。后根据吉东省委和二路军总指挥部指示,为保存力量,刘廷仲率队转战于三人班、独木河、代旺砬子、-通河以南地区,建立密营,储备粮食,为部队解决冬季给养的问题。
1938年11月至1939年1月,敌人用三千多的兵力在饶河境内向七军发动“讨伐”。1月23日,日伪军重围三师密营臭松顶子,刘廷仲率领部分战士和军部教导团二连与敌人进行了顽强的战斗,击毙日伪军四十余人。交战中,刘廷仲不幸壮烈牺牲。时年35岁。
来源: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