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英武,1929年8月生于江苏省南通市。1951年9月参加工作,195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4年2月至1965年7月赴湖北省京山县、江陵县劳动锻炼并参加“四清”工作组任副组长。1965年7月任国家计划委员会重工业局副处长。1968年12月在国务院第四个五年计划起草小组工作。1975年5月任国家计划委员会计划组工业生产组、冶金小组组长。1978年11月任国家计划委员会原材料工业计划局副局长。1982年9月任国家计划委员会工业生产综合计划局局长。1984年10月任国家计划委员会委员。1987年8月起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1992年1月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裴英武同志,于2016年12月8日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8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