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泽义(1916~1943),又名王正义,黎族,红毛镇什建蒙村人。兄弟姐妹6人,排行第二。全家靠种4亩水田过活,度日艰难。他10岁下地劳动,15岁进私塾读书。两年后,因交不起学费而辍学回家务农。
1941年夏,他跟随王高定等到儋县一带给人看风水混饭吃,以减轻家里负担。在那里,他耳闻有一支专为穷人打-(指国民党反动派)的共产党队伍,很受鼓舞。回乡后经常和王国兴等人谈及此事。
日军侵琼后,国民党琼崖当局龟缩五指山区,肆意奴役黎族苗族人民。1943年制造“中平惨案”,-苗族同胞1900多人。王泽义向王国兴提议:“只有赶走-,黎苗才能生存。”王国兴采纳他的意见,派他任二保保长,并结拜为兄弟,一起酝酿起义事宜。个别村寨群众怕惧国民党反动势力,对起义有顾虑。王泽义便深入下去一家一户动员。二保原来只有9人愿意参加起义,经动员后增至40多人,制作弓箭100多件, 45公斤。
起义前夜,国民党三县联络所长李有美闻到风声,以召开紧急会议为名,派兵下村催迫乡、保长到联络所开会,群众闻讯后,请王泽义上山躲藏。他认为:“自己不出面,群众必遭毒手”,于是不顾劝阻,毅然赴会。
敌人将他和王国兴等起义首领同囚一牢。是夜,敢死队前来营救。李有美下令立即处死王国兴等人。王泽义见敌兵在慌乱中用机枪向牢房扫射,便将王国兴推入床底下,用自己的身躯挡住床前。王泽义饮弹牺牲,王国兴得救。
来源:中共海南省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