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藻馨,字兰生(1873-1957),1905年至1906年7月任浙江高等学堂监督。浙江杭州人。早年肄业于上海格致书院。曾任杭州求是书院教员、安定中学监督、浙江高等学堂副理等。项藻馨担任大清银行秘书长期间,大清银行为官商合办的股份制银行,股本总额1000万两白银,官商各占半数。
1901年与林白水等创办《杭州白话报》。后专事银行工作,历任大清银行代理总办,中国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副总裁,浙江兴业银行汉口分行经理,浙江兴业银行总办事处书记长等职。他于清朝科举出身,曾任大清银行书记官。中国银行总行成立后,任上海分行经理。民国2年(1913)9月至次年6月任中国银行副总裁,协助汤睿主持中国银行工作。后任浙江兴业银行董事、常董、总办事处书记长。36年(1947)与叶揆初、陈叔通等著名人士发表“十老上 书”,谴责国民政府秘密杀害进步学生之罪状。1953年6月任上海文史馆员,1957年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