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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鸿翥


[公元1868年-1931年]

张鸿翥(1868-1931),字长河,号高腾,江西饶州鄱阳东湖里(今波阳县)人。清末武状元,军事将领。

清同治七年(1868)生。自幼务农,体格魁伟,臂力过人,拜师勤习武艺。

光绪十四年(1888),参加戊子科乡试,中第四名武举人。

光绪二十年(1894),入京会试,因家庭贫困而无路费,老师赠其白银一锭,银元二百块,以备途中使用。经过骑射、演刀、博虎、抛练共四场比武,登第二名进士。同年四月二十日参加殿试,光绪帝钦点为甲午恩科状元及第,授御前头等侍卫。是清朝江西省唯一一位武状元。时逢中日战争,西方列强入侵,民族灾难深重,张鸿翥与同科-支持康有为梁启超变法,并在所用大刀上面刻“忠义”、“报国”字样。

宣统元年(1909),改授湖北德安参将,官秩三品,率绿营德安兵,兼汉阳兵械厂监造。张鸿翥不仅武艺超群,也精通-结构原理和使用技巧等。

宣统二年(1911),辛亥革命后,张鸿翥顺应历史潮流,奉义旗留职,恪尽职守。后见袁世凯窃国,觉“方图报国”之志难遂,愤然辞官返乡,灌园捕渔为生,保持勤劳朴实的作风。曾题联云:“花香不若书香美,食味无如道味高。”民国二十年(1931)病逝,终年6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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