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伟(1968-1990),丰台区新村人,1976年2月进入桥梁厂子弟小学,同年6月加入少先队,并担任中队长。1981年9月升人桥梁厂子弟中学。1986年12月毕业后,担任丰台机械保温车辆段乘务员(240列冷冻机械员)。1990年3月13日凌晨6时45分,停留在中苏边境黑龙江省绥芬河火车站的240列机械保温车3号柴油机排烟道意外起火,在车内轮休睡觉的张建伟闻讯后立即起床,仅着背心、秋裤,冒着零下14度的严寒端水灭火,在火势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情况下,他只身冲进浓烟剧烈的机械间内,迅速关闭了机组开关,在继续灭火中因硫化氰严重中毒,抢救无效而献出了仅21岁的年轻生命。根据张建伟的英勇行动,北京市人民政府追认张建伟为革命烈士。全国铁道团委授予他“优秀共青团员”称号。北京铁路局团委向路局共青团员、青年发出了向张建伟同志学习的号召。(丰台区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