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培英(1922~1991),宁洱县磨黑镇人。1931年,在磨黑小学读书,1937年秋,考入云南省立第四师范学校﹙今普洱中学﹚女子初中班,1943年,进入云南大学预科班学习,次年考入云大医学院。震惊全国的“一二·一”惨案在昆明发生时,她不顾个人安危,身背药箱救护伤员,并潜入特务看守的屋里,为闻一多先生遗体注射福尔马林以防腐蚀。1948年,张培英加入“中国民主青年同盟”,并任支部书记。1950年,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同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她先后在云南军区后勤部、第四军医学校、第三军医学校和第七军医大学任教。 1958年,调北京军事医学科学院任助理研究员。
1960年6月7日,实验室意外发生煤气0事故,张培英奋不顾身抢救仪器设备被严重烧伤,创面达50%,其中44%为三度烧伤,住院治疗达7年之久,9个手指被截除,身怀七个月的孩子被夭折,她成了残疾人,定为“一等残废军人”。出院后她多次向组织要求安排工作,组织根据她的身体情况,让她担任军事医科院和北京万寿路共11所中小学校外辅导员。她呕心沥血,满腔热忱关怀青少年健康成长,被评为全国先进青少年工作者、全国和全军优秀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自强模范、全国老有所为奖,3次荣立三等功,17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学雷锋标兵。
1991年,张培英应邀在军事医学科学院召开的纪念建党70周年大会上作报告,当场重病突发昏厥,经抢救无效,于次日逝世。
-同志题词:“向张培英同志学习,把一切献给党”。聂荣臻元帅题词:“向优秀共产党员张培英同志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宣传部、国家教育部、科委、人事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团中央、全国妇联、残联和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发出通知,号召全国人民和全军指战员广泛开展向张培英同志学习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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