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汝济,字仁甫,号育泉,明代通州人。先世浙江鄞(yǐn)县,永乐间于通州卫从军,并定居通州,后代即为通州人。
张汝济少年时代最好读书。他的兄长张汝源在嘉靖四十年(1561年)先参加通州贡院乡试,考中举人。成为他的老师。隆庆元年(1567年),他也在通州中举,没有再继续上考,而被朝廷调到山东蒲台任知县。
在蒲台,存在一种惯例,即夜间巡逻都派在编户进行,颇为扰民。张汝济坚改此弊,而雇役强壮市民巡夜。城内安静。另一弊例是当征收粮食时候,大多由里甲包收,而甲长从中侵占渔利。张汝济又狠改革,在各里放置八柜,严令民夫自行交纳粮谷,再不肥里甲贪占便宜。他还整治盐弊,断绝收纳贿赂,保证国家税收。上司推荐他尖锐时说:“媕(ān)阿(ē)耻同俗吏,方正卓有古风。”任满后,张汝济又调任山西陵川知县,他处理刑罚案件甚是公允得当,让首恶分子必须获罪,释放无辜,使该县没有冤假错案。其他方面如兴学育才,戢(jí)奸驯暴等等治政策略和措施,都完全如在蒲台县时所实行的一样,使方稳定。离职回家之日,县内读书人和做工务农百姓都如失去慈母般感觉。
张汝济归家通州,从不以私利私事去拜见官吏,遇到州民生活中有利或有害之事,就敢于畅所欲言,毫不避讳。张家湾地区旧有杂税名叫地基钱,是当地刁民私自收敛,他力请通州政府予以裁革。通州以往备办工部所用车马,都摊派给百姓,很是困扰州民,他也力请通州政府更改这旧例弊端。
张汝济性情豁达豪爽,不大理会治理生产,家中所有收入,除自家简用外,其余都用来赡养族人,救济穷人,帮助婚丧,丝毫不吝惜。他教育子孙的宗旨是忠于国家,孝敬老人。在他影响教育下,他的第三子张柽(chēng)芳考中进士,为国难而死。崇祯十四年(1641年),蒲台人上报他的治绩和德行,被崇祀在该县文庙内的名宦祠中。(八通网/通州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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