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德(1926-2000),原籍黑龙江省绥化县,1926年5月出生,1947年2月参加工作,194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7年2月~1950年8月,任绥化县民运工作团工作队员、三合区区委组织委员、副书记、书记。1950年8月~1951年9月,任绥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秘书、县委直属机关总支副书记。1951年10月~1954年7月,任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干事、组织员、巡视员。1954年7月~1957年7月,任黑龙江省红色草原农场、省委中级党校总支书记、副场长、学员。1957年7月~1967年3月,任嫩江县委农场工作部部长、县人委副县长(期间:1956年8月~1957年7月,在省委党校学习一年)。1967年3月~1972年4月,任嫩江县革委生产委员会生产主任、造纸厂书记、嫩江镇党委书记。1972年4月~1972年12月,任通北林业局副局长。1973年11月~1980年11月,任嫩江县革委会常务副主任。1980年12月~1986年8月,任嫩江县委常委、第八、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主任。1986年8月退休。2000年3月去世。(嫩江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