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绍材(1877~1921年)字华轩,号贞山,保港镇临高村人,清末举人,保荐孝廉方正,广东省咨询局议员。17岁时,以州试第一、府试第二入庠生。光绪二十七年(1901)中举,名列第一百二十。民国元年(1912)任崖县议会议长。民国3年(1914)与孟继渊筹集资金,将光绪二十六年(1890)开局纂修的《崖州志》携带到省城(现广州)印刷100部。民国7年(1918)6月28日,被地方各界推举为崖县代理知事。是年8月12日,专程向省长报告前任知事变卖官产详情。是年12月14日,革除赋税中“十房规费”等陋规,并勒石示禁。民国8年(1919)复选为崖县县长。在任时,秉公执法,平易近人,关心人民疾苦,减赋税,加强治安管理,置学田筹集教育专款,对陋习等不良现象从教化入手,以理服人,有政声。
来源:中共海南省党史研究室
闂佽壈椴稿濠氭焾閹绢喖妫橀柣鐔稿绾偓 闂佺ǹ绻愮粔鐑芥儗濡や胶鐝堕柣妤€鐗婇~锟� 缂傚倸鍟崹褰掓偟椤栫偛瑙﹂柛顐g矌缁嬶拷 |
缂備緡鍣Λ绋婵犮垼顔愰幏锟�13001937闂佸憡鐟遍幏锟� 闂佽壈椴稿濠氭焾閹绢喖绠i柟瀛樼矋缁箓鏌ㄥ☉铏 QQ闂佹寧鍐婚幏锟�107485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