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直(1901-1983)镇江人。民国8年(1919年)在扬州美汉教会中学读书时,因发动同学参加“五四”运动被开除。民国10年在镇江乙种商业学校教书,与小学教师陈斯白、杨植之等共同创办《新镇江周报》。民国11年2月去上海私立东南高等专科师范读书,曾任该校学生自治会会长,领导学生驱走校长,为创办上海大学做好准备工作。3月经张秋人介绍参加社会主义青年团。同年秋,奉组织之命至上海南方大学读书,担任团支部书记,并开展工人运动。在沪西小沙渡工厂区办工人夜校和话剧团,发展青年团员。而后又协助项英建立沪西工友俱乐部。在上海时,经常把《响导》、《共产主义ABC》等革命书籍寄到镇江给过去的同学同事传阅。民国13年6月,陪同恽代英来镇作社会调查,宣传革命。10月去苏联东方共产主义大学学习,翌年6月回国由社会主义青年团转入中国共产党。筹建中国济难会,营救被捕的共产党员和工人。民国15年10月去苏联担任苏联边疆党校和远东共产主义大学中国班的教员。民国17年转为苏共党员。民国21年日本侵犯中苏边境,嵇直应征入伍,在对日战争中受伤。民国23年嵇直化名栾宝亭至新疆工作,先后担任过哈密行政区保安分局副局长、省政府交通处长、新疆电信局长等职。在此期间,掩护过不少延安赴苏联的共产党员过境。民国26年以后曾在苏联防空部队内务部工作,荣获苏联“战功奖章”、“工作优秀奖章”、“红星勋章”、“战胜德国法西斯奖章”。1950年在苏联因伤退休,后曾兼任莫斯科语言学院教授,参加《毛泽东选集》、《茅盾选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令文件》、《华俄大辞典》的俄文翻译和校对工作,并翻译有《伙计》等书。
他在1955年夏从苏联回国,在公安部工作,因受康生陷害被调出公安部,任农机工业部办公厅副主任,北京图书馆副馆长、民政部民政司副司长等职。“文革”开始即被捕入狱。在狱中坚持真理,坚持斗争。“文革”后得到平反,国家补发他一笔工资,他将其中1万元交党费。嵇直在给子女的遗嘱上说:“在我的一生中,从来没有为个人积累财产也不希望子女在物质上对我有所依赖,我希望我的子孙后代也应该兢兢业业自强不息,依靠自己的劳动和本领建设国家,并独立创造自己的生活。应当和人民大众一致,做一个道德上、精神上高尚的人,继承祖辈的革命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