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鲸文(1908年-1985),字维鲁,1908年生,凌海市板石沟乡上板石沟村人。
周鲸文幼年入沈阳市立第二小学读书,毕业升入北京汇文中学,后入日本早稻田大学学习,又进美国密西根州立大学深造,毕业后赴英国伦敦大学专攻政治。
1931年他闻“九·一八”事变,于10月初离英回国,在哈尔滨创办《晨光晚报》。5月周鲸文也至古北口,与冯庸率领的冯庸大学义勇军驰骋于抗日战争的枪林弹雨之中。5月,中日签订塘沽停战协定后,周鲸文办《自救》周刊,不久被迫停刊,他又加入“东北流亡同志会”。1935年他拟定出版《国家论》一书。1936年东北大学迁到北平,不久改组,周鲸文应聘任该校秘书主任兼法学院院长。“西安事变”发生后,他拥护张学良、杨虎城等八项主张,与拥护国策者对立,反对国民党中央把东北大学改为国立。1937年1月,国民党教育部明令改东北大学为国立,周鲸文离校赴天津。“七七”事变,天津失陷后,周鲸文赴香港创办《时代批评月刊》,宣传抗战。1941年9月,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在重庆成立,他是发起人之一。同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香港沦陷,他辗转返回内地。1944年9月民盟- ,他当选为民盟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
1946年8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吉林省政府曾任命周鲸文为吉林省副主席,他因故没有就任。1949年3月,周鲸文响应毛泽东、周恩来的号召,随民盟总部北迁,仍任民盟常委。他曾发表文章拥护共产党改革政治,建设新中国。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周鲸文任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委员。1951年3月他随中国人民赴朝慰问团总团赴东北,慰问赴朝参战的伤员。以后数年,他曾分赴各地视察慰劳。1956年夏,他到上海、杭州等地视察司法工作。同年12月27日赴香港定居。1985年8月病故于香港,终年7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