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恒宇,男,汉族,1956年1月生,山西河津人,1973年10月参加工作,民盟成员,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现任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常委、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主委,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1973.10-1975.12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左旗茲佬公社知青
1975.12-1978.12内蒙古自治区测绘局工人
1978.12-1982.04华北测绘职工大学航空摄影测量专业学习
1982.04-1986.09内蒙古自治区测绘局航测队干部
1986.09-1989.01内蒙古自治区科干局干部(其间:1987.03-1987.08北京大学人文地理与发展战略研究生班学习)
1989.01-1995.03内蒙古自治区体改委干事、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5.03-1996.12内蒙古自治区体改委股份制事务所主任(副处级)
1996.12-1997.06内蒙古自治区体改委流通处副处长
1997.06-2000.06民盟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副主委,自治区体改委流通处副处长
2000.06-2000.09民盟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副主委,自治区政府调研室二处副处长
2000.09-2007.06民盟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副主委,呼和浩特市副市长
2007.06-2008.01民盟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主委,呼和浩特市副市长
2008.01-2009.05民盟中央常委、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主委,自治区政协副主席
2009.05民盟中央常委、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主委,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2008.09-2011.07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学习)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十二届、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