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新光,男,汉族,1957年2月生,山东文登人,1975年7月参加工作,民建成员,新疆八一农学院水利分院农田水利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1975年07月至1978年0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浩罕公社知青;
1978年03月至1982年01月,新疆八一农学院水利系农田水利工程专业学习;
1982年01月至1994年08月,新疆八一农学院水利系教师(其间:1991年9月至1994年8月,新疆八一农学院水利分院农田水利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1994年08月至1998年06月,新疆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副教授;
1998年06月至2000年04月,新疆农业大学科研管理处副处长;
2000年04月至2002年02月,新疆农业大学科研管理处处长;
2002年02月至2003年02月,新疆农业大学科研管理处处长,民建新疆区委会副主委;
2003年02月至2007年05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政协副主席,民建新疆区委会副主委,新疆农业大学科研管理处处长;
2007年05月至2007年1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政协副主席,民建新疆区委会主委,新疆农业大学科研管理处处长;
2007年12月至2008年08月,民建新疆区委会主委,新疆农业大学科研管理处处长;
2008年08月至2012年11月,民建新疆区委会主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2012年11月至2013年01月,民建中央常委、新疆区委会主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2012年9月至2013年1月,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2013年01月至现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建中央常委、新疆区委会主委(其间:2017年9月至2017年11月,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民生与社会建设”研究专题学习)。
2018年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建中央常委、新疆区委会主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