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慧民,男,汉族,1962年12月生,福建南安人,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教授,民建成员,1985年6月参加工作。
1978.09—1982.09,厦门大学物理系物理学专业学习
1982.09—1985.06,华东工学院二系弹丸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5.06—1996.07,华东工学院管理工程系707教研室助教、讲师、副教授
1996.07—2000.04,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1998.05教授)
2000.04—2000.06,南京理工大学教务处处长
2000.06—2002.05,江苏省监察厅副厅长
2002.05—2012.07,江苏省监察厅副厅长,民建江苏省副主委
2012.07—2012.12,民建江苏省主委,省监察厅副厅长
2012.12—2013.01,民建中央常委、江苏省主委,省监察厅副厅长
2013.01—,民建中央常委、江苏省主委,省政协副主席,省监察厅副厅长
2018年1月29日政协江苏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为省政协副主席。
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常务委员,省十一届、十二届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