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静汶,原名黄自纯,曾用名黄浩,女,1911年11月18日出生,湖南湘阴县高坊乡三姊桥(今属汨罗市)人。1926年8月参加革命工作并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7年1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历任湘阴县妇女协会组织委员,县妇女协会筹备会主任,平民夜校校长兼语文教员。1926年12月28日考入中央军事政治学校武汉分校(黄埔军校第六期女生队)学习。1927年“四·一二”-政变后,留在武汉做革命工作,因参加援助震寰纱厂被开除的女工的斗争被捕。1927年底被判处1年徒刑,关押在武昌湖北省第一模范监狱,1928年出狱后与党组织重新接上关系,到湖南、上海等地做学生工作,不久中共湖北省委机关遭到破坏,赴上海由党中央安排工作。1929年任上海北区第一街道党支部书记,区互济会主任。1930年夏参加中国互济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当选为执委,总会巡视员。1931年五六月份被“全国济总”派往沈阳巡视再次被捕,关押在奉天省“济良所”。“九一八事变”后经组织营救获释,回上海任“全国济总”援救部干事。1932年7月任援救部部长。11月因叛徒出卖第三次被捕,被定为要犯押到南京江苏第一模范监狱。1935年4月被保释出狱后仍从事地下工作。1937-1938年到留日同学训练班工作。1938-1939年在伤兵医院工作。1939-1946年调重庆从事中共密秘工作,任新生活运动促进会妇女指导委员会农村服务队指导员,《现代妇女》杂志。1946-1948年任女青年会全国协会劳工部妇女试验站教材。1949年5月在上海军管会负责接管国民党新生活运动妇女指导委员会工作,9月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会议,参加了开国大典,任上海市民主妇联副主席。1953年任卫生部妇幼卫生司副司长、中共卫生部机关党委第一至三届委员。1965年参加四清工作,任湖南省湘阴县四清分团卫生部四清工作队队长。文革中受到审查,到江西省永修县卫生部五七干校劳动锻炼。1979年10月任卫生部妇幼卫生司顾问。参加了全国黄埔军校同学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担任北京市黄埔军校同学会第一、二届理事,中国儿童保卫委员会委员。参加了中国妇女第一至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第三次大会上当选为执行委员。1982年离休。1984年经中央组织部批准享受副部长级待遇,被聘为卫生部咨询委员会委员,2000年经中央批准享受部长级医疗待遇,2015年经中央批准享受部长级待遇。于2016年3月12日12时55分在北京逝世,享年10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