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明,汉族,1928年7月生,辽宁营口人。194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8年6月参加革命工作。1948年6月哈尔滨东北科学院学员,沈阳东北行政人员训练大队教育干事,东北行政学院学员、研究生,东北民政部科员,人事部科员、副科长,东北局组织部副科长。1954年11月吉林省委组织部副处长。1964年4月至1966年12月东辽县委副书记、书记。1967年1月“文革”中受审查。1973年6月四平地区农林办公室副主任、主任。1978年8月吉林省委组织部处长、副部长。1985年5月吉林省委纪委书记,1988年5月吉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1992年12月至1993年4月吉林省委常委。1995年12月离职休养。第十二届(1985年9月增选)、十三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因病于2015年5月29日19时45分在长春逝世,享年8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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