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芝(1924——1958),白道村人,民国30年(1941)参加八路军,先后在一二O师三五八旅任战士、班长、排长。在与日寇的多次搏斗中,他的左手断了拇指、无名指,右手断了拇指、食指、中指,全身受伤13处。在一次与敌人白刃格斗中,他一人就杀死7个日兵,自己多处负伤。民国35年(1946)秋,在卓资山战斗中,他和另外一名战士坚守阵地打败敌人一个营的攻击。在集宁的一个古庙里,他所带的突击排被国民党军的一个连包围,他率全排机智突围,仅有一人负轻伤。在临汾战役中,他荣立二等功一次,由晋绥野战军贺龙-亲自签发命令,授予他特等战斗英雄称号,奖给他金质奖章一枚。民国37年(1948),他被组织上安排回家担任静乐二区民兵区大队长。1958年去世。